大洋生物:公司及相关人员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2021-11-14 19:23:11 来源: 证券时报·e公司

11月14日晚间,大洋生物(003017)披露一则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根据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大洋生物存在多项问题:

一是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开工时间披露不准确。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募投项目“年产2.5万吨碳酸钾和1.5万吨碳酸氢钾项目”和“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开工时间分别为2018年10月和2019年1月。根据公司提交的自查说明及相关公告,上述时间系公司为募投项目支付前期环评、可行性报告等费用的时点,“年产2.5万吨碳酸钾和1.5万吨碳酸氢钾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为2020年6月,“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入为零。

二是募集资金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存在较大差异未及时披露,且披露的延期公告仍不准确。公司“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截至 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零。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在邵武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备案该项目,备案的建设起止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2021年7月26日,公司项目部发起项目信息变更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对该项目进行延期,将项目拟建成时间由2021年 6月变更为2023年6月。

浙江证监局指出,公司未及时披露项目延期情况并解释募集资金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也未在2021年半年报和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中说明上述情况。直至2021年10月19日经董事会审议后才予以披露,且披露称项目将延期至2023年10月,与延期备案的项目建设期间不符。

三是公司内部控制不规范。公司存在用印审批、项目变更授权审批、三会记录不规范等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大洋生物、陈阳贵、徐旭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大洋生物是专业的化学原料制造企业,主要从事无机盐产品生产,形成以钾盐为主、兽药及含氟精细化学品共同发展的“一体两翼”产业格局。

财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8亿元,同比增长14.5%;同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48.58万元,同比下降10.42%;

对于增收未增利的情况,大洋生物在互动易上表示主要系原材料、燃料价格上涨导致成本上升所致。

谈及主要产品市场情况,公司认为,目前碳酸钾、碳酸氢钾市场供需总体趋于平衡。由于当前的能耗“双控”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下游客户的需求,同样也对供给端的产能发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是从长远来看,下游的需求总归是要恢复的,且上述产品的应用领域随着科技发展在不断扩大,使用量也在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 梅长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