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配偶年满60岁,能否索要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 焦点速递
2023-02-15 08:04:32 来源: 中工网


(资料图片)

职工吴春生近日向本报咨询说,他遭遇交通事故被确定为六级伤残。当他以妻子年满60周岁向保险公司索要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却遭到拒绝,对方的理由是其妻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且还有两名成年子女。

他想知道:保险公司的理由成立吗?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的理由成立,即你的确不能为妻子索要被扶养人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16条、第17条分别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与之对应,因为交通事故受到伤害要想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必须符合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受害人有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二是受害人构成伤残。本案中,虽然你与妻子系夫妻关系,但你妻子有养老金。此外,《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你妻子还有两名成年子女系赡养义务人,所以,尽管其已60周岁但不属于“无其他生活来源”,故不能为其索要相关费用。

颜梅生 法官

(据劳动午报消息)

责任编辑: 梅长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