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横州市实现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
2022-02-16 10:45:50 来源: 横州市民政局

近年来,横州市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强化党建引领、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得以在居住地就近提出低保等社会救助申请,及时得到救助,有效破解申办社会救助户籍地限制问题。

户籍在南宁市马山县的蓝某艳(化名)今年43岁,家庭人口1人,2020年起在六景镇六景社区租房居住。蓝某艳2016年在外地务工时因煤气爆炸全身烧伤85%,评定是肢体三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无工作能力,仅靠其在横州市六景工业园区工作的姐姐照顾和供养,生活非常困难。六景镇民政办工作人员通过排查了解到该情况后,按照南宁市居住地申办低保的相关规定,及时将蓝某艳纳入城市低保给予保障,每月领取低保金690元,解决了蓝某艳的基本生活问题。

蓝某艳家庭只是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改革工作受益群体的一个缩影。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的实施,打通救助申请“最后一公里”,为困难群众就近、及时申请救助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救助需求。

一是制度创新先试先行。按照《南宁市开展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工作要求,横州市积极探索创新、改变以往低保“属地管理”制度,先行先试,在2021年1月起率先开展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现社会救助常住地申请的全市通办。只要是在横州市长期生活居住,在户籍地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横州市户籍困难群众,只要出具在横州市辖区范围内长期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本市居住证、劳务合同、住房租赁合同、本地水电费缴款单等),就可到常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低保救助申请,群众不必返回户籍地申请,打破长期以来申办社会救助的户籍限制和地区堡垒。2021年,我市在居住地享受低保324人,累计领取低保人数3449人次,发放低保救助金84.4728万元。

二是资源整合救助精准。加强部门横向协作,纵向协查,通过公安、人社、医保、残联、乡村振兴等多部门数据共享,以及区、市、县(市)民政部门的上下联网联查,对申请人家庭财产状况信息实现网上通查,实现精准认定,2021年共发起数据共享核查2万条(次)。同时加强主动排查,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排查,对辖区内因病、因残、因学等低保边缘家庭和脱贫户、监测户开展排查,重点关注,定期走访,实现应救尽救。2021年共走访排查困难群众8798户12305人,将1788户4563人纳入低保救助范围。

三是优化流程便民惠民。市民政局通过将城乡低保、特困审批权下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缩短办结时效,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社会救助管理平台建设,困难群众可以通过微信端“广西社会救助求助”公众号自主申请,也可以到常住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自2020年平台建成以来,通过手机端自主申请救助109户364人,给予救助78户279人。受理群众申请后,由常住地乡镇人民政府与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主动对接,两地协同配合完成入户调查和困难认定,对收入和财产符合低保条件的,按横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定其低保待遇,进一步提高基层部门社会救助便民、惠民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 梅长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