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经开区新考核评价办法的具体内容是?
2021-11-09 15:41:46 来源: 北京日报

商务部11月2日公布修订后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开放平台作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以下简称《考核评价办法》)。在整个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与开放发展相关二级指标数量由6项增加到9项,权重由14%增加到36%,强化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稳外贸稳外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引导其绿色低碳发展,为我国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更大贡献。

明确今后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表示,全国现有230家国家级经开区,遍布31个省(区、市)。作为重要的开放平台和产业集聚区,国家级经开区贡献了全国十分之一的地区生产总值和五分之一的工业增加值,是国内大循环的区域支点;贡献了五分之一的利用外资和进出口贸易额,有力地联结了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和改革创新的排头兵。但是,国家级经开区也存在开放平台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服务“双循环”功能定位不够突出等问题,商务部修订了新考核评价办法。

宗长青介绍,新修订版《考核评价办法》在2016年版基础上,应新的发展形势和需要,明确今后考核评价重点导向,持续发挥“指挥棒”作用,引导国家级经开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例如,新版《考核评价办法》更加突出对外开放和发展外向型经济导向,引导国家级经开区更好发挥稳外贸稳外资生力军作用。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朱冰介绍,国家级经开区作为重要的对外开放平台,外贸外资企业集聚,在此次修订《考核评价办法》过程中,专门设置“对外开放”一级指标,这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

具体来说,《考核评价办法》指标体系设置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统筹协调和发展质量这五大类一级指标,权重分别占比30%、15%、15%、10%、30%。修订后二级指标数量由53项精简为30项。其中,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进出口总额、园区地区生产总值权重、园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单位土地园区地区生产总值产出强度等5个二级指标仍为最重要指标,权重分别为8%、8%、5%、5%、6%。

《考核评价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用于考核国家级经开区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发展水平。

鼓励在

商务部本次发布的《通知》,从认真做好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强化稳外贸稳外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有序引导绿色低碳发展、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开发区动态管理、加强经验复制推广和宣传工作、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等九个方面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提出工作要求。

例如积极有序引导绿色低碳发展,《通知》提出加大碳达峰相关指标在考核评价中的比重,引导国家级经开区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等,在碳达峰、碳中和方面先行先试,推进绿色制造、绿色低运输、绿色低碳技术发展,推动国家级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序绿色转型。继续指导国际合作生态园建设,打造绿色发展品牌。

《通知》要求,各相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加强指导协调,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实效,督促国家级经开区加快转型升级,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宗长青表示,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商务部将持续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表示,下一步,要发挥好国家级经开区内通外联的开放平台功能,尤其是利用其产业集聚优势,发挥好产业协同作用,开展强链补链行动,实现产业链精准招商,着力引进外资大项目和龙头企业。继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确保内外资企业在国家级经开区落地经营享受同等待遇。同时,聚焦重点产业培育完整的产业集群,带动周边及其他地方的产业配套发展,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畅通互动。(亦城时报)

责任编辑: 梅长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