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以“法院+商会”模式 “总对总”在线调解涉企纠纷
2023-08-09 11:02:54 来源: 云南法制报


【资料图】

原标题:腾冲市以“法院+商会”模式 “总对总”在线调解涉企纠纷

“这样调解免去了我们的往返奔波之苦,真是太方便了。”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运用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工商联共同搭建的“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同腾冲市福建商会联动调解3起商品房购销合同纠纷案。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发出了由衷赞叹。

2017年,福建的林某、郑某经老乡介绍,分别与腾冲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3份《商品房购销合同》,购买位于腾冲的房产,并约定购房款由案外人支付。合同签订后,双方通过住建部门将涉案房产备案登记于林某、郑某名下。但因案外人未按时代付房款,且林某、郑某长期不在腾冲,该房地产公司遂将涉案房产租赁给他人使用,并收取了租金。现因双方对该《商品房购销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林某、郑某的代理人到法院咨询解决办法。

法官经了解得知,购房者林某、郑某在腾冲购房是因与该房地产公司的一名福建籍高管熟识,在其介绍后达成购房意向。鉴于当事人为福建籍,双方均有解除合同的想法,法官考虑到诉讼程序比较麻烦、费用较高,于是启动“总对总”诉前多元解纷机制。与该院的特邀调解组织腾冲市福建商会联系沟通案情,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中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系统将上述案件委派给商会进行诉前调解。最终,经过商会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合同履行期间案涉房屋租金由房地产公司所有。随后,法院对上述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腾冲市人民法院结合案件实际,从纠纷产生原因、化解效果等方面进行考量,通过“总对总”调解,充分发挥和运用商会调解的多元解纷功能,让当事人省时省力化解纠纷,为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助力优质营商环境提供了新的司法路径。

关键词:
责任编辑: 梅长苏